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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量:
吉林医药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曾是一所具有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军队医学院校。2004年8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办学,纳入国家公办普通高校序列,面向全国招生,是吉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2017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开设全日制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6个,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专业7个,高起专专业4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5239人。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482人,其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34人,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现为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是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基地、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学校有附属医院5家,教学医院7家,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是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吉林省唯一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情况
吉林医药学院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3.报考《吉林省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培养项目》的考生由各市(州)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生源,填写《申报表》,经审查合格后,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4.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5.所有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1.吉林省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leea.com.cn。(2)网上缴费,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须及时在报名系统中网上支付报考费。(3)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本人按照网上报名所预约的时间到预约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和摄像。考生现场确认结束方为报名结束。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报名与考试时间请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的详细通知。
2.省外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具体参照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和时间。(现外省仅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可以报考)
(三)录取
1.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审定的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学校计划生源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至额满为止。
2.照顾加分和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具体参照教育部和各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毕业
凡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吉林医药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和学位课程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及个别变动均按各省《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指南》执行。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升本、高起专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升本、高起专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升本专业:
1.业余学习形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   
2.函授学习形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40元。
    高起专专业:
1.业余学习形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50元。
2.函授学习形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2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八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调档要求: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要求执行。
 3.未注明投档总分相同考生录取原则的省份,按照以下原则录取:①专升本专业依次参考考生的专业课、政治、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②高起专专业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jlmu.cn
咨询电话:0432-64560176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